澄清池在運行中的監督項目有兩個方面:一方面是出水水質;另一方面是澄清池各部分的運行工況。出水水質的監督項目主要包括水的濁度、殘余氯、堿度和pH值等。運行工況的監督項目主要有清水層的高度,反應室、泥渣濃縮室和池底等部位的懸浮泥渣量。此外,還應記錄進水流量、加藥量、水溫、排泥時間、排泥門開度等必要參數。